信访工作法治化 | 泰兴: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预防解决信访问题
  • 信息来源:江苏信访
  • 发布日期:2024-12-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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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泰兴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和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法理情并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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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委书记、市长刘文荣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信访群众
扎实推进预防法治化,筑牢“前哨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实现市级和17个乡镇(街道)“一站式”矛调平台全覆盖,信访接待、矛盾调解、诉讼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深度融合、高效运转,全力实现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扎实推进受理法治化,搭好“服务台”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坚持有访必接、来件必登、信息必录,谁登记、谁首办、谁负责,全市未发生一起应受理未受理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做到全口径受理、全案件交办、全流程督办、全链条闭环,切实履行好“程序性推进”工作责任,为信访群众搭建规范有效信访服务平台。
扎实推进办理法治化,做实“路线图”运用数字阳光信访系统和《初信初访事项办理跟踪回访表》,以线上+线下方式,实现受理告知、调查核实、结果反馈“三见面”和意见送达“四回访”坚持依法分类、规范办理,根据问题性质将申诉求决类事项导入仲裁、行政程序和依法履职程序等法定途径办理,信访事项法定程序办理化解率98.66%。成立泰兴市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调解优先、访调结合,最大限度通过调解、和解钝化矛盾、消除怨气,实现“事心双解”。
扎实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拧紧“责任链”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信访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信访问题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倒查问责,确保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扎实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守好“稳定线”组织线上线下业务培训10余次,促进信访干部不断深化对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组织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法治化宣传220余次,在公共接待场所张贴“路线图”、摆放“工作指南”、播放“法治教育视频”,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理性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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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失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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