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 信息来源:市信访局
  • 发布日期:2023-11-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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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信访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泰州市信访局现以公告方式对 办公场所物业服务 进行询价,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需求

1、询价内容

泰州市信访局办公地点位于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38号办公大楼总层数7层(含地下车库1层),其中庭院、地下车库及大楼1-4层为信访局使用即本次询价函中所指“办公场所”。本次询价内容为办公场所物业服务,包括门卫安保、卫生保洁、设施维护、会议服务等项目,常驻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

1.1门卫安保

办公场所内车辆秩序管理、人员进出管理,报刊、邮件、信函收发,供电、供水、照明、监控、消防等设备运行巡查。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秩序维护,进出门物品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

传达室至少安排1名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

接访大厅至少安排2名安保人员维护工作时间秩序,中午不脱岗,并服从突发性加班安排,加班费由信访局按实支付。

1.2卫生保洁

服务区域内庭院、接访大厅、地下车库、公共设施、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茶水间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及垃圾清理

1.3设施维护

服务区域内水电照明、消防、管道等设施日常维护及简易维修,所需材料由信访局提供或购买

1.4会议服务

办公场所内的会议服务,包括会议室环境整理、物品摆放、茶水服务、电器开、关等。

1.5其他内容

做好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信访局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事务工作。

2、质保要求

报价人要有工作质量保证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3、合同期限

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

3.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注册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物业管理”;

4.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重大税收违法等名单,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的服务人员不能有违法犯罪、劳教等记录,必须是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合法、合格劳动者且已缴纳工伤保险;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采取整包报价每个报价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报价包括税费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预算为  2 3  万元/年,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

3.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应附相应资质、服务案例、所获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4.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请2023112011:00前送泰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887596,0523-86884818。

、成交原则

1.报价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确认报价人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同等条件报价最的原则,确定成交物业公司。

2.该项目报价一经采购人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事项

1.如合格的报价人未达3以上,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没有合格的报价人则进行二次询价采购。

2.报价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泰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相关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单位:泰州市信访局     

                             2023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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