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34/2020-06812 分类 机构职能 文秘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信访局 发文日期 2024-09-04
文号 时效
泰州市信访局机构设置
  • 信息来源:市信访局
  • 发布日期:2024-09-0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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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资产、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工作。牵头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教育培训等工作。牵头机关综合考核。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管理。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信访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信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综合性文稿。承担信访法治化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工作。负责复查复核意见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访调研工作。

  (三)办信处(征集处):受理办理来信。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示,对重要来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指导检查全市来信办理工作。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收集、筛选、整理、汇总分析群众建议,并做好跟踪督办,对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行指导。

  (四)网络信访处:负责网上信访工作,对重要网上信访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上信访情况。办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转交件。指导检查全市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和培训。

  (五)综合指导处职责:综合指导协调全市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牵头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和信访专项工作。负责信访积案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协调办理。组织信访工作考核。负责信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牵头信访工作示范市(区)创建和信访重点管理相关工作。承办中央及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督查督办处(复查复核处):督查中央、省委和市委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承担上级部门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提出对市(区)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责任追究建议。牵头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工作。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指导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和信访听证工作。

  (七)应急协调处:统一协调驻京驻宁信访工作力量,负责全市进京去省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配合处置在京、在宁信访异常突发事件。负责进京去省上访情况的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和情况通报。承担进京去省上访信访事项交办、协调和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应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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